感受性与感觉阈限
一、感受性与感觉阈限的定义
每个人都有感觉器官,但是,各人感觉器官的感觉能力却不相同,有人感觉能力强,有人感觉能力弱。同一个声音,有人听得见,有人听不见;同样大小的物体,有人看得见,有人看不见,这就是感觉能力的差别。
感觉器官对适宜刺激的感觉能力叫感受性,感觉能力强,感受性就高;感觉能力弱,感受性就低。感受性的高低可以拿刚刚引起感觉的刺激强度加以度量。能引起感觉的最小刺激量叫感觉阈限,感觉阈限低的,很弱的刺激就能感觉到,其感受性高;感觉阈限高的,需要比较强的刺激才能感受到,其感受性低。感受性是用感觉阈限的大小来度量的,两者成反比。
客观物体对感觉器官发生的作用叫刺激,发生作用的物体叫刺激物。我们经常只用刺激这个概念,某种场合下它指的是对感觉器官发生的作用,另一种场合下它又指的是发生作用的物体,这很容易分辨出来。
有的感觉器官可以反映几种刺激,如视觉器官可以看到光线,用手按压眼球的触压刺激也可以引起光感。但是,一种感觉器官只对一种刺激最敏感,如视觉器官对光最敏感,按压只能引起模糊的光感而不能清楚地看见物体。一种刺激能引起某一感觉器官最敏锐的感觉,这种刺激就是这种感觉器官的适宜刺激,其他刺激对这种感觉器官来说就是非适宜刺激。光对于视觉器官来说是适宜刺激,对于听觉器官来说则是非适宜刺激;声音对于听 觉器官是适宜刺激,对于视觉器官则是非适宜刺激。
二、感受性与感觉阈限的种类
感觉阈限可分为绝对感觉阈限和差别感觉阈限,感受性也可分为绝对感受性和差别感受性。
刚刚能引起感觉的最小刺激强度叫绝对感觉阈限,又叫绝对阈限。绝对阈限表示的是绝对感受性。能够觉察出来的刺激强度越小,表示感受性越高,否则便是感受性低。感觉阈限是一个范围,能够感觉到的最小刺激强度叫下限,能够忍受的刺激的最大强度叫上限。下限和上限之间的刺激都是可以引起感觉的范围。
刚刚能引起差别感觉的刺激的最小变化量被称为差别感觉阈限,或差别阈限,又叫最小可觉差(just-noticeable difference, j.n.d.)。差别阈限表示的是差别感受性,一个人能够觉察到的差别越小,他的差别感受性就越高。
德国生理学家韦伯1840年测量了重量的差别阈限,发现差别阈限和原来刺激强度的比例是一个常数,用公式表示就是ΔI/I=K。其中,ΔI是差别阈限,I是原来的刺激强度,K是一个常数,这个常数叫韦伯常数,或者叫韦伯分数,这个定律就是韦伯定律。后来研究发现,不同感觉器官的韦伯分数是不同的,而且韦伯定律只适用于中等强度刺激的范围。
德国心理学家费希纳1860年用差别阈限作为感觉的单位,测量了刺激的物理量和它所引起的心理量。结果发现,感觉的强度与刺激强度的对数成正比,用公式表示就是:S=K·lgR。其中,S是心理量,R是物理量,K是一个常数,这就是费希纳定律。不同感觉器官的K值是不同的,费希纳定律也只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。从费希纳定律可以看到,不能拿刺激的物理单位来代表它所引起的心理强度的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