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维概述

一、思维的定义和特征

(一)思维的定义

感觉认识了事物的个别属性,知觉认识了事物的整体。它们认识的都是事物的外部现象,属于感性认识的阶段。记忆反映的是过去的经验,因为有了记忆,人们就能把经验储存在大脑里,需要的时候可以把它们提取出来。这样,人们就能把过去的经验和当前的经历加以比较,由表及里、去粗取精,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,进入理性认识的阶段,这个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。

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认识过程,思维作为一种反映形式,它的最主要的特征是间接性和概括性。

(二)思维的特征

1.思维的间接性

思维的间接性表现在:它能以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为媒介,对没有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加以认识。例如,早起看到白茫茫遍地都是雪,就可以判断前一天晚上下雪了。下雪时自己并没有看到,但从眼前的景象可以推断,雪是前一天晚上下的,这就是从已知推断出未知的间接反映。

思维不仅能对没有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借助于媒介加以反映,甚至还能对根本不能直接感知到的客观事物借助于媒介进行反映。例如,原子核内部的结构并不是用显微镜看到的,而且以后也不会有能直接看到原子核内部结构的仪器,物理学家们是通过实验认识到原子核内部结构的。

人通过思维还能预见到尚未发生的事件,例如,天文学家可以根据天体运行的规律预报什么时候将发生月食或日食,而且还能预报出精确的时间;气象台能够根据气象资料,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手段,推算出近期的天气变化,做出天气预报。

之所以能进行间接的反映,就是因为认识到了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,如果事物之间没有这种内在联系,那么,人们就难以通过已知推测出未知。

2.思维的概括性

思维的概括性表现在:它可以把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抽取出来,形成概括性的认识。例如,从众多物体中抽取出它们的数量属性,形成数的概念;把各种树的共同特点抽取出来加以概括,形成树的概念。

概念以词的形式来表现,概念的形成就是概括反映的结果,一个概念概括了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。概念的形成首先需要把事物的特性从事物身上抽取出来,即加以抽象。然后,把抽象出来的事物的属性加以分类,用词把一类事物标示出来,这就是概括的作用。概念一旦形成,人们就能借助于概念去认识那些还没有认识的事物。例如,形成了树的概念以后,再看到具有树的基本特性的植物,自然会把它归人树的分类之中。这就开辟了认识世界的新途径,给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,也使人们接受知识成为可能。

正是因为思维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,人的思维才超出感性认识的范围,人才能认识到感性认识所不能达到的事物内在的规律。因为人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,能预见到事物的发展,所以人的认识又具有了超脱现实的性质。如果没有这种超脱现实的能力,人的发明、创造就不可能产生。

二、思维的智力操作过程

思维是大脑对外界事物的信息进行复杂加工的过程,分析、综合、抽象、概括是思维操作的基本形式。

(一)分析与综合

事物本来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,它的各个部分、各种属性是彼此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。分析就是在头脑中将事物分解为它的各个部分或各种属性的过程;综合就是在头脑中将事物的各个部分或各种属性结合起来,形成一个整体的过程。在分析与综合的过程中,

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。所以,分析与综合是思维过程中的两个不可分割、相互联系的方面。

(二)抽象与概括

抽象是在思想上把事物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抽取出来,并舍弃其非本质的属性和特征的过程;概括就是把抽取出来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结合在一起的过程。

通过分析认识了事物的各种属性,把它们从事物身上抽取出来后,进一步对这些属性加以比较,区分出哪些属性是共同的,哪些属性不是共同的,这些属性之间有什么关系。在此基础上,进一步对事物的属性进行分类,再把共同属性结合起来,得出概念,用词把这个概念标示出来,这就是概括的过程。